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XFZ[GK]******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显微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显微镜采购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1、收费标准(1) **万元以下货物、服务标:****元 (2)**(含)-**0万元(不含)以下货物、服务标:****元 (3)**0(含)-**0万元(不含)以下货物、服务标:****元 (4)**0(含)-**0万元(不含)以下货物、服务标:****元 (5)**0(含)-**0万元(不含)以下货物、服务标:****0元 (6)**0(含)万元以上货物、服务标:****0元,未单独特别说明的项目均按此执行。2、收取方式:中标人应按规定的标准以银行转账等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3、缴纳代理费账户信息: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夷山支行。,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1(显微镜采购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本项目在中标结果公告质疑期内收到质疑函,经质疑处理,部分质疑事项成立,且其中涉及原中标人(福州辰阳科技有限公司)针对“★二、配置要求(单台配置)”的响应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属于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情形,故福州辰阳科技有限公司应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中标结果无效。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章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无法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显微镜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0.******(万元),更正为:0.******(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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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平市第二医院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黄花山路**号
联系方式:**********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层A、C1单元
联系方式: ****-******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丽松、张博艺、林琪
电话: ****-******8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