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英德市石牯塘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施工 **号更正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现作出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大写:人民币贰仟叁佰壹拾伍万壹仟壹佰柒拾肆元陆角玖分(含税),小写:********.**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暂列金额:******4.**元,暂估价(设备费):******.**元】。工程量清单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及暂估价均不得修改,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 更正为:“(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大写:人民币贰仟叁佰壹拾伍万壹仟壹佰柒拾肆元陆角玖分(含税),小写:********.**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暂列金额:******4.**元,暂估价:0.**元】。工程量清单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及暂估价均不得修改,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大写:人民币贰仟叁佰壹拾伍万壹仟壹佰柒拾肆元陆角玖分(含税),小写:********.**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暂列金额:******4.**元,暂估价(设备费):******.**元】。工程量清单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及暂估价均不得修改,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 更正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大写:人民币贰仟叁佰壹拾伍万壹仟壹佰柒拾肆元陆角玖分(含税),小写:********.**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暂列金额:******4.**元,暂估价:0.**元】。工程量清单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及暂估价均不得修改,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
三、最新工程量清单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招标文件下载”附件。
若本更正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样之处,以本更正文件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本更正文件内容,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英德市石牯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森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8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