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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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招标文件修改 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其他要求增加:**、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号)要求,自****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三、承诺书格式:承诺书致 (招标人):我公司现郑重承诺如下: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 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 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调整为:承诺书致 (招标人):我公司现郑重承诺如下: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 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 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评分办法(项目负责人1人)调整为: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 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 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4.评分办法(电气专业人员1人)调整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1.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5分, 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5.评分办法(给排水专业人员1人)调整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1.5 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评分办法(暖通空调专业人员1人)调整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1.5 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7. 评分办法(项目负责人业绩)调整为: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设计阶段至少包含 施工图设计)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得分最多3分。注:(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 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②资格审查企业业绩、评分 企业业绩及评分项目负责人业绩三者均不兼得。) 8.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中新增附件:原建筑平面图 9.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8月**日上午**:**。 **. 其他详见答疑文件。 (二)答疑 1. 第一章及第三章评分标准-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装修专业人员 1名,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 2分;同时具有高级室内装饰设计师证书加 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 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 0.5分。(提供注册证书、室内装饰设计师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 5分)以上高级室内装饰设计师证书为国家职业(技能)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年3月**日发布的人社厅函[****]5号文件,室内装饰设计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已废止。(链接:******)。 答复:人社厅函〔****〕5号文附件显示:新的7个国家职业标准目录中包含室内装饰设计师。 2. 根据国务院****年3月**日发布的国发[****]**号文件,建筑装饰设计师(含室内陈设、家具与厨卫幕墙设计)、室内设计师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已取消。(链接:******)。 答复:人社厅函〔****〕5号文附件显示:新的7个国家职业标准目录中包含室内装饰设计师。 3. 高级室内装饰设计师资格证书在****年后已不颁发且不再组织考试 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是“高级室内装饰设计师证书”非特指“高级室内装饰设计师资格证书”,****年前高级室内装饰设计师证书仍在使用。 4. 建议采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定的专业资格技术证书通用标准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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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