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3条1.1.4.5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 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投标函附录第1条“缺陷责任期1.1.4.5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
变更为: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3条1.1.4.5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6个月” 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投标函附录第1条“缺陷责任期1.1.4.5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6个月”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