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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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2,**4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剑门蜀道遗址——钟鼓楼古建筑区保护展示项目勘察设计 / 标段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变更为:“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2、第三章 评标办法“(1)设计负责人(同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6分,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目满分8分。” 变更为: “(1)设计负责人(同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得6分,中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目满分8分。” 3、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招标人:剑阁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方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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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