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CG****F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无为市人居环境整治-水环境治理项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原首选中标供应商江苏禹利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向采购人提交了放弃函自愿弃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现采购人决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无为市水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1、原中标信息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无为市水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无城路建工大厦B座****-****层
中标金额:******0.**元/年
2、原主要标的信息更正为:
| 服务类 |
| 名称:堤防人居环境整治 服务范围:沿河左右岸堤防和5级及以上堤防管理范围线(官圩、上下九连圩圩堤脚线向外**m,其余为堤脚线向外**m)的清障管护 服务要求:堤顶道路整洁、堤防坡面平整。无杂树灌木、无垃圾、无杂草(草皮生长高度不超过**cm) 服务时间:3年(1+1+1) 服务标准:符合无为市人居环境整治-水环境治理项目考核细则 |
3、原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更正为:
收费标准:按中标价收取,(1)若中标价高于**0万,则代理费=**0万元×1.2%+**0万元×0.**%+(中标价-**0万元)×0.**%;(2)若中标价在**0万元-**0万元,则代理费=**0万元×1.2%+(中标价-**0万元)*0.**%;(3)若中标价低于**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4)若代理费按上述计算低于****.**元的按****.**元支付。
收费金额:****0元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3.无效投标单位:(1)安徽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芜湖九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安徽省长江河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阜阳众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供应商业绩:(1)安徽省凤凰颈排灌站管理处水草打捞服务;(2)无为县凤凰颈排灌站河道漂浮物打捞工程;
5.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为市水务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金塔西路**6号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胜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金塔路环宇国际西楼二层
联系方式:**********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靖
电话:**********4
五、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