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古建筑范围)资质、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递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1,**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永定交易厅1 |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二期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二) 招标项目编号:E******************1 各(潜在)投标人: 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二期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二)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2.1预付款的支付”的“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的**%,同时承包人须提供等额且有效的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同时承包人须提供等额且有效的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 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二)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二)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客家土楼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承启建设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裕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8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