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辽宁省少数民族及边境地区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包和第**包收到供应商质疑文件,经采购人核对,质疑项成立,重新调整第**包和第**包评分标准;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3个合同包均更改为“****-**-** **:**:**”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8号)。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同时需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响应文件为以U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3号)。3.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4.报价解密原则上需在**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若投标人因主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辽宁政府采购网新增评标辅助工具,评标开始时,首先检测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多家供应商IP重复等围标或串标违规线索信息。如系统检测出上述情况,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注: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0-**8-****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广播电视局机关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一马路**8号
联系方式: **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大勇
电话:**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