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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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宁波市海曙区盛爱公路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工程(海曙区横街镇低空经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宁波市海曙区盛爱公路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工程(海曙区横街镇低空经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作如下澄清:
1、 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及的投标人需在商务标中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所有工程量清单(包括以单独excel形式发布的通信工程清单)。
2、澄清公告均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的澄清公告信息,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锦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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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