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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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补遗文件**1号 项目名称:宜宾高新区光伏清洁能源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三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一、招标文件变更 1.对招标控制价清单中的部分清单综合单价进行修正,招标控制价金额不变,详见新上传的《宜宾高新区光伏清洁能源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三标段)一阶段招标控制价清单》。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项由
修改为: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8月**日9时**分”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8月**日9时**分”。 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8月**日9时**分”修改为“****年8月**日9时**分”。 以上3、4项涉及的时间修改及其余涉及的时间节点修改,同步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更正。 二、其他 (一)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以补遗文件为准。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最新版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及评标时均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与补遗文件为准,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二)其余内容未变更。 宜宾光禾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年8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