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太原市晋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 太原市晋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
三、采购项目编号: **********CGK****6
四、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七、预算总金额: ****** 元
八、废标理由:
包1: 评标委员会认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用综合评标法中未对“投标状况”“人员配置”进行具体量化,表述不规范,含义不准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因此,评标委员会决定停止评标工作。;包2: 评标委员会认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用综合评标法中未对“投标状况”“人员配置”进行具体量化,表述不规范,含义不准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因此,评标委员会决定停止评标工作。;包3: 评标委员会认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用综合评标法中未对“投标状况”“人员配置”进行具体量化,表述不规范,含义不准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因此,评标委员会决定停止评标工作。;包4: 评标委员会认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用综合评标法中未对“投标状况”“人员配置”进行具体量化,表述不规范,含义不准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因此,评标委员会决定停止评标工作。;包5: 评标委员会认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用综合评标法中未对“投标状况”“人员配置”进行具体量化,表述不规范,含义不准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因此,评标委员会决定停止评标工作。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张海涛,侯燕民(第1、2、3、4、5包采购人代表),韩彩萍,银文光,李明
十、 其它事项
无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太原市晋源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祝蓓蓓、刘鑫悦、张红
联系电话: ****-******2
地址: 太原市晋源区延盛街**号(晋源区发改局3楼)
2、采购人名称: 太原市晋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侯燕民
联系电话: **********8
地址: 太原市晋源区贞观街**号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