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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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7,**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尊敬的各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招标编号:E******************1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五美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7月**日 二、更正(澄清)信息 更正(澄清)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1.1(1)形式评审标准(商务标)”中:评审因素“报价”的评审标准“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x(1-D%)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D=(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D值可取0~5)”,现更正为: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x(1-D%)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D=0(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D值可取0~5)。 2.本项目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原为“****年8月**日上午9时**分”,现更正为:****年8月**日上午9时**分。 更正(澄清)日期:****年8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澄清)内容的,作相应更正(澄清),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号 联系方式:****-******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层 联系方式:****-******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钏钏、劳湲清 电话:****-******8、******9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