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年度雨城区一定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工程、村道生命防护工程项目 交安设施采购(二次) 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原招标文件“供货要求”二:商务要求中8.付款方式8.1需方根据进度需求分批采购材料,根据实际用量进行结算,经供需双方对账完成后,根据需方付款计划,供方开具对账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票证后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并将相关资料上传至蜀路通平台一个月内付款支付供方本批材料款的**%,剩余5%作为质保金。 更改为:需方根据进度需求分批采购材料,根据实际用量进行结算,经供需双方对账完成后,根据需方付款计划,供方开具对账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票证后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并将相关资料上传至蜀路通平台十二个月内付款支付供方本批材料款的**%,剩余5%作为质保金。 2、 原招标文件“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合同价款的支付**.2.1需方根据进度需求分批采购材料,根据实际用量进行结算,经供需双方对账完成后,根据需方付款计划,供方开具对账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票证后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并将相关资料上传至蜀路通平台一个月内付款支付供方本批材料款的**%,剩余5%作为质保金。 更改为:需方根据进度需求分批采购材料,根据实际用量进行结算,经供需双方对账完成后,根据需方付款计划,供方开具对账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票证后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并将相关资料上传至蜀路通平台十二个月内付款支付供方本批材料款的**%,剩余5%作为质保金。
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其余内容不变
雅安市国雨市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年8月8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