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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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工程货物-设备智能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黄梅县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一期)智能超声波DN**mm水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HBHM-******SZ-********1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黄梅县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一期)智能超声波DN**mm水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澄清公告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商务评分标准中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完税证明、销售或供货合同等两项及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修改为: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商务评分标准中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完税证明(税务发票)、销售或供货合同等两项及以上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税务发票)必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黄梅县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