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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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惠东县****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工程编号:惠公易建惠东【****】**7),于****年**月**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以下更正: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定量评审)—二、评分表更正如下: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乙级】或者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投标人资格要求现更正为: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者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若本更正公告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本更正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特此公告! 招标人:惠东县房产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城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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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