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水利水电-监理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松滋市城乡供水保障一体化项目-西部调水工程(白龙埂水厂至李桥加压站)监理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 经研究,现对松滋市城乡供水保障一体化项目-西部调水工程(白龙埂水厂至李桥加压站)监理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金属结构设备安装专业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1人”,现在备注栏中增加以下内容:“若为****年后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水利工程施工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样有效”。 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与上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松滋市民生水务有限公司 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年 8 月 5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