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DQXJHTTYWFB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塔城地区白杨河水资源配置(白杨河至额敏河连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中P3、P**设计服务期限由“****年9月**日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年2月**日前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修改为“(1)白杨河至额敏河连通:****年9月**日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年2月**日前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初步设计批复后按招标计划分步提供招标设计;(2)工程规划:自发包人书面通知开始设计后**日内完成;(3)白杨河河道治理工程:自发包人书面通知开始设计后6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2、塔城地区白杨河水资源配置(白杨河至额敏河连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P**工程进度计划安排要求由“****年9月**日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年2月**日前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修改为“(1)白杨河至额敏河连通:****年9月**日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年2月**日前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初步设计批复后按招标计划分步提供招标设计;(2)工程规划:自发包人书面通知开始设计后**日内完成;(3)白杨河河道治理工程:自发包人书面通知开始设计后6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