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更正项: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商务评审更正前内容:公司实力(5分)根据财务状况、获奖情况及专利等方面进行横向对比:第一档:综合实力较强 ,得(4-5]分;第二档:综合实力一般 ,得(2-4]分;第三档:综合实力较弱 ,得(0-2]分;第四档:综合实力差或未提供得0分。注:省部级奖项纳入评比,中石油、中石化等央企总部颁发的证书视为省部级奖项。奖项请提供证书扫描件,专利请提供授权文件的扫描件。更正后内容:公司实力(5分)根据财务状况、获奖情况及专利等方面进行横向对比:第一档:综合实力较强 ,得(4-5]分;第二档:综合实力一般 ,得(2-4]分;第三档:综合实力较弱 ,得(0-2]分;第四档:综合实力差或未提供得0分。注: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发明专利可参与对比,佐证材料为:奖项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等有效材料的扫描件。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