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8,**8.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答疑内容问:问题一:《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获奖情况:“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大型工程:获得过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或以上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 0.6 分,最高得 5 分。”此处评分设置与底下注释“大型工程仅可以设置国家级、省级奖项,其中国家级不超过 3 个,省级不超过 9 个,单独提交国家级或者省级奖项均能得满分”是矛盾的。按照注释计算,国家级质量类奖项的得分与省级质量类奖项的得分应不相同,所以评分条件应该单独设置国家级质量类奖项的得分。 问题二:《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3 分):(1)?类似项目业绩(1 分):在近3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的时间为准),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建安费****0 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的,每项得 1 分,最高得1 分。”若提供的拟派总监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上没有注明建安费,但竣工验收报告上载明了工程造价且造价****0 万元或以上,该业绩是否被认可?回复:1.①不矛盾,注(1)为《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年9月版)》对大、中、小型工程奖项的评分设置规则,非评审规则。②获奖设置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或以上质量类奖项得分,是依据《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佛政数〔****〕**号)第五点-(四)-2-(2):“大型工程仅可以设置国家级、省级奖项,其中国家级不超过 3 个,省级不超过9个,单独提交国家级或者省级奖项均能得满分”及《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工作指引(第1期)》第八点-(二):“‘大型工程仅可以设置国家级、省级奖项’是指可以同时设置国家级和省级奖项作为加分条件,也可以仅设置省级以上奖项作为加分条件,但不得仅设置国家级奖项作为加分条件”的规定设置。因此,该评分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2.该建安费金额予以认可。二、其他说明(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均未改变。(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