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原招标公告: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现变更为: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本项目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3、本项目不需要履约担保。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本次重新上传的合同条款及格式为准,详见附件。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