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3.**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紫云自治县****年松林公园片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 澄清及延期公告 致: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 由 我公司代理的《紫云自治县****年松林公园片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项目,现对该项目部分内容作出澄清及变更, 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2条 -计划工期:
现变更为:
以上澄清 /变更 内容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制作系统同步澄清及更改,除以上涉及的澄清 /变更 内容外,原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的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以最新文件内容为准。 投标人需根据本次答疑澄清制作投标文件,本项目 投标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 5 年 8 月 1 4日1 6 时**分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 5 年 8 月 ** 日**时**分。 特此澄清! 招标人名称: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紫云自治县城内 联系人:朱文 电话:**********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贵州颢源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贵州省 贵阳市观山湖区贵阳北站城市公交综合枢纽建设项目**层1号 联系人: 刘清艳、周楷、刘丹 电话: **********0 ****年8月1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