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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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无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三峡银行选聘****年至****年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 答疑补遗通知( 一 ) 各潜在投标人: 重庆三峡银行选聘****年至****年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 答疑补遗通知如下。本 通知 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的澄清和修改,如与招标文件有不符时,以本 通知 为准,本次答疑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答疑部分: 问题1: 贵行本次选聘****年至****年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采购需求为:****年至****年《年度审计报告》《考核分配专项审计报告》《财务专项说明审计报告》《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检查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投标人须知附表第8条中:特别条款明确在三年的年报审计期限内,若我行启动“A/H股首次公开募股”项目,我行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启动招标程序,重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请问:贵行若启动“A/H股首次公开募股”项目,便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贵行本次招标应该是属于采购年报审计单位,并未涉及IPO审计。而****年以来,仅一家银行在****年A股上市,目前处于IPO申报状态的银行仅5家(申报会计师集中于1家国际所(承担3家)和2家非国际所(各承担1家));贵行在评分标准中项目经验部分:对近三年有银行IPO成功上市、或正常IPO审核业绩案例,赋予相对高的分值(4分),使得大量具有金融行业资本市场(包含IPO)经验的大型事务所在评分中处于明显劣势。建议澄清,项目经验部分“1.近三年(****年1月至****年投标日前)IPO成功上市、或投标日仍正常IPO审核中,每提供1个银行IPO财务报告审计案例得4分,最高得4分;”该IPO成功上市案例是否可以扩展到非银行金融机构,或不限制企业类型。 答: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商业银行IPO的实操经验,是我行选聘****至****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重要考虑要素。该经验直接关系我行相关战略的执行。需特别说明的是,本项要求中提及的IPO成功上市案例,其适用范围限定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扩展至其他非银金融机构;同时,对企业类型的界定标准保持不变,不作任何调整,但对案例发生的时间范围做出调整,详见本答疑补遗通知之补遗部分第1条。 问题2:最终版本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清晰复印件,请问最终版本审计报告是否可以只附首页、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页正文部分吗? 答:需提供已完成的审计报告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证明资产规模的材料。 二、 补遗部分: 1、 修改内容详见下文
特此通知。 招标人: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 8 月 1 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