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档案室设备采购(CQS**A****8)采购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年7月**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QS**A****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石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档案室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年7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将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年**月**日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更正为:****年8月**日**:**分-****年**:**分。2、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标注“★”和“▲”号部分要求提供第三方检验(或检测)报告的修改为“交货前提供第三方检验(或检测)报告原件,检验(或检测)的送检单位必须为中标人,并在投标时提供承诺”。
更正日期: ****年7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采购经办人:马老师
采购人电话:**3-********
采购人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寿大道**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3-********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兴隆路**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