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蒲江县公安局交安设施和全县交通信号灯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中报价分 具体标准和要求为: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0。注: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的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更正为: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响应报价)×**%×**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蒲江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蒲江县朝阳大道**6号
联系方式:**********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宏恒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益街**号理想中心4栋**5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老师
电话:**8-********
四川中宏恒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