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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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5G互联科创园-新川国际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 答疑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现回答如下: 提问1、关于“施工企业类似业绩问题”:招标文件P**“****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每具有1个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得1.5分,此项最多得4.5分。”请问我单位承接完成的合同金额为1亿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里包含装饰装修的业绩是否可以被认可?请业主予以明确。 回复1、须提供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包含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的装饰装修工程)。
提问2、关于“EPC业绩”问题:招标文件P**“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2(4)条“其他因素评分标准:EPC业绩(7.5分)二、(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1、****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每具有1个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已完成的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建筑装修装修工程 EPC 业绩得2.5分,最多得5分。”,我单位认为:以联合体施工单位身份参与中标的项目,完成EPC合同中的施工业绩即可代表具备相应的业绩能力和要求,因此建议修改为“二、(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1、****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每具有1个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已完成的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EPC 业绩(至少包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得2.5分,最多得5分。”请业主予以明确? 回复2、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3、关于“EPC业绩”问题:招标文件P**“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2(4)条“其他因素评分标准:EPC 业绩(7.5分)二、(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1、****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每具有1个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已完成的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建筑装修装修工程 EPC 业绩得2.5分,最多得5分。”,我单位认为:以联合体施工单位身份参与中标的项目,完成EPC合同中的施工业绩即可代表具备相应的业绩能力和要求,因此建议修改为“二、(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1、****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每具有1个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已完成的房屋建筑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建筑装修装修工程 EPC 业绩得2.5分,最多得5分。”请业主予以明确? 回复3、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4、关于“施工企业类似业绩问题”:招标文件P**“****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每具有1个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得1.5分,此项最多得4.5分。”请问我单位承接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里能体现建筑装饰装修部分金额达到****万元以上的业绩是否可以被认可?请业主予以明确。 回复4、认可。须额外提供证明材料,详见补遗文件(一)。
招标人: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5G互联科创园-新川国际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 补遗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1、本项目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2(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的注释中内容新增:“7、若投标人提供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包含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的装饰装修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包含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的装饰装修工程)、房屋建筑工程EPC业绩(包含单项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的装饰装修工程)、房屋建筑工程EPC业绩(包含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的装饰装修工程),均须额外提供证明承包人自行完成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部分的证明材料,如:发包人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等。”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修改。
招标人: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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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