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JPSZDJ****[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长寿区城区阳鹤山片区排涝调蓄设施项目(二标段) 答疑 及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长寿区城区阳鹤山片区排涝调蓄设施项目(二标段) ”的 补遗及 答疑 (二) 发布如下: 答疑部分: 问 一 :本项目紫外光固化修复图纸上明确的厚度远比常规厚度厚,材 料厂家均未生产此厚度,原位固化法包含紫外光固化修复和CIPP翻转式原位固化修复,是否误采用了CIPP翻转式原位固化修复的材料厚度,紫外光固化材料用此厚度是否合理? 答: 详见答疑及补遗部分(二)。 问二:我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临时贰级资质证上到期日为:****年7月3日,现我单位正在办理的长期性贰级资质证书还未发放。但我单位原建筑业企业叁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且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年6月**日出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企业临时资质证书延续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渝建管〔****]**7号,通知明确:由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的相同专业二级临时资质证书(以下简称“换领临时证书”),在****年6月**日前到期的,其有效期统一延长至****年6月**日。我单位满足有效期延长至****年6月**日的情况。请明确,我 单位是否满足本项目资质条件要求? 答: 按照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企业临时资质证书延续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渝建管〔****]**7号文件执行。 问三:招标清单里裂管修复管径有DN**0和DN****,施工图说明上明确非开挖修复及开挖修复更新管材选用HDPE管材,管径DN**0和DN****管材过大,无法放入检查井且工艺实施不了,建议修改施工工艺(例如内衬钢圈),确保能正常实施 答:详见答疑及补遗部分(二)。 补遗部分: 一、将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低价风险担保: “ 1、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时提供,如不按时足额提供,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对中标人的不良行为直接记**分,纳入重点关注名单。 2、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 、 不可转让 且见索即付 的独立保函,保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中标人出具保函时, 不得修改“低价风险担保 保 函”名称, 也 不得对低价风险担保 保 函 示范文本中付款 条件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 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低价风险担保 现金缴纳银行及账号同履约保证金。 (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中标价)× 3 ,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 ①红名单优惠:红名单中的中标人低价风险担保金额为应提交金额的 8 0% 。 ②红名单认定标准: 非联合体中标的,须中标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招标范围内;联合体中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并且按照联合体协议牵头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其工作范围内。中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 ,以 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 为准。 (3)低价风险担保送达招标人的时间: 中标人在低价风险担保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个 工作日内; (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标资格。 (5)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 自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3、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见专用合同条款。 4、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拟中标人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或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拟中标人或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备注:当中标人或拟中标人未按时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且属于可以延长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期限的特殊情形时,经招标人同意,可适当延长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期限。 5、 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6、 招标人应允许中标人(或拟中标人) 用符合要求的银行保函进行置换 。 ” 修改为:“ 1、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时提供,如不按时足额提供,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对中标人的不良行为直接记**分,纳入重点关注名单。 2、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 、 不可转让 且见索即付 的独立保函,保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中标人出具保函时, 不得修改“低价风险担保 保 函”名称, 也 不得对低价风险担保 保 函 示范文本中付款 条件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 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低价风险担保 现金缴纳银行及账号同履约保证金。 (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中标价)× 3 ,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 ①红名单优惠:红名单中的中标人低价风险担保金额为应提交金额的 8 0% 。 ②红名单认定标准: 非联合体中标的,须中标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招标范围内;联合体中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并且按照联合体协议牵头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其工作范围内。中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 ,以 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 为准。 (3)低价风险担保送达招标人的时间: 中标人在低价风险担保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个 工作日内; (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标资格。 (5)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 自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3、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见专用合同条款。 4、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拟中标人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或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拟中标人或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备注:当中标人或拟中标人未按时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且属于可以延长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期限的特殊情形时,经招标人同意,可适当延长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期限。 5、 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6、 招标人应允许中标人(或拟中标人) 用符合要求的银行保函进行置换 。 7、无论合同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是否有出入,招标人和中标人均不得就低价风险担保金额及利息提出增减或补偿要求。保函的续保:保函到期前一个月,承包人应提供与原保函同等额度的续期保函。否则,视为违约,并从工程款中扣除原保函同等金额作为低价风险担保金。 二、本项目施工图纸以本次发布的 答疑及补遗(二)为准,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标人: 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 重庆两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5 年 7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