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MY_SLGCJLZHPG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绵阳市涪城区****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监理 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3 业绩要求:近3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水利工程或高标准农田施工监理业绩。”更正为“3.3业绩要求:近3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一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水利工程或高标准农田施工监理业绩。”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3、业绩要求:”中“类似项目是指:近3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水利工程或高标准农田施工监理业绩。”更正为:“类似项目是指:近3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一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水利工程或高标准农田施工监理业绩。”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类似项目业绩(8.0分)”中“近3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水利工程或高标准农田施工监理业绩得8分。”更正为:“近3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一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水利工程或高标准农田施工监理业绩得8分。” 4.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补遗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如各潜在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项目所有补遗的,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绵阳市涪城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