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ZHPGPBNB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常青街道、泉山街道排水收集改造项目二标段 澄清文件 项目编号:B******************1
致:各投标单位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常青街道、泉山街道排水收集改造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已于****年**月**日发布,标段编号为B**********************,现对招标项目做如下澄清: 1、变更图纸及清单中清单 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 原文件内容:材料设备名称:低压配电柜 ;品牌:德力西;厂家:内蒙古正信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材料设备名称:低压配电柜 ;品牌:无;厂家:无。 清单中涉及品牌:德力西;厂家:内蒙古正信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表述全部做不指定品牌变更。 2、变更投标时间。 原投标时间:****年**月**日**:**。 变更投标时间:****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