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接采购人通知,原成交供应商四川三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超过法定规定的**日内未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顺延光合作用(四川)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四川三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更正为:光合作用(四川)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区兴川南街**7号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北大街**5号
联系方式:****-******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天桃
电话:****-******0
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