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渠县龙潭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补遗文件**号 各潜在投标人: 我司渠县龙潭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做以下修改: -
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1.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3.1.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 修改为: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中标人可对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进行分包,并在合同签订后,专业分包工程实施前需将其选择的拟分包单位的资质、专业技术能力等情况报招标人批准,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分包的条件应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及国家强制性规定,严禁违法分包。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具备所分包工程相应资质 。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 3、报名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顺延至****年8 月**日**时**分 4、其余内容不变。 渠县康润实业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7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