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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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资格 |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文件开启时间 | |
| 文件开启方式 | |
| 评审办法 | 1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技术负责人证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工程施工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5)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6)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工程质量(检)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7)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8)资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资料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9)材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材料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附企业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