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8,**2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DQXJHTZHPGFCB[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更正内容:额敏县供热设施扩建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2现将本项目变更如下: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企业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现变更为设计资质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资质要求:③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现变更为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③本工程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3、原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为:****年8月**日**:**;现变更为:****年8月**日**:**。4、原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年8月**日**:**;现变更为:****年8月**日**:**。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请各投标人在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变更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若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未明事宜,其后果自行承担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