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4,**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安市赛岐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片区改造提升及路网改造)第一期 补充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现对福安市赛岐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片区改造提升及路网改造)第一期的招标文件进行以下的补充,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页 “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无需上传技术文件内容,本补充通知(一)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故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8月5日 **:**:**不变。 2、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下载相关附件或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当本补充通知(一)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安市赛岐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