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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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NJFWSZSZSGZCBZHPG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隆昌市第一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答疑 第**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我司针对投标人的提问进行如下回复: 1、招标文件中信用**0分的投标保证金******.**元(大写:肆拾贰万元)第**页。大小写金额不一致。 回复:以小写******为准。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遵照执行。
招 标 人: 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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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