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2,**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7.1.8条款的定标要素的第三项技术方案修改为“(3)技术方案:对候选人技术方案编制水平等技术指标进行比较(以投标人投标文件技术标为准,不在定标补充资料环节提供)”。 本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都市国通高新示范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