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0,**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荆州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未预审(方法六)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本项目做如下澄清: 1.请各潜在投标人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重新下载招标控制价明细; 2.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4)人员要求:④拟派项目质量管理人员持有土建施工或装饰装修或设备安装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修改为“(4)人员要求:④拟派项目质量管理人员持有土建施工或装饰装修或设备安装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7.根据荆州市沙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荆州市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荆州市沙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荆州市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建设工程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沙建设文(****)6号)要求,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关于“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的告知书》和响应“(沙建设文(****〕6号)文”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该项内容已删除,各潜在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关材料。 4.文件获取时间延期为:****年7月**日**:**时止;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年8月**日**点**分 ; 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与上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荆州新城实验幼儿园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