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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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ZHPGPBMB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阴山北部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年度(2)第1号补遗书 致各潜在投标人: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阴山北部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年度(2)招标文件于****年7月**日发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补充更正: 1、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阴山北部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年度(2)施工三标段:(1)评标办法中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2)评标办法中技术部分(暗标)与技术部分编制说明规定不一致的,按0分处理。 2、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阴山北部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年度(2)施工四标段:(1)评标办法中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2)评标办法中技术部分(暗标)与技术部分编制说明规定不一致的,按0分处理;(3)将评标办法中项目管理人员补充更正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林草或林业或园林或环保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副高)以上职称;除项目负责人及上述人员外,每另外有一名项目管理人员具备林草或林业或园林或环保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3、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更正内容全部以重新上传的招标澄清文件正文及附件为准;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澄清文件正文及附件。 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补遗书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乌拉特中旗林业和草原局 内蒙古三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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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