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外送第三方检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二)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外送第三方检验服务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更正内容:[if !supportLists]1.[endif]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及标准”的内容作如下更正:序号评分项原招标文件要求更正后的要求1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投标人实验室具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认证的计**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删除。2外送项目的质量保障提供****年至****年期间与本项目此次招标外送检验项目清单中相同的检验项目的室间质评证书或结果比对记录及室内质控记录。①每提供一个项目室间质评或结果比对记录的计0.5分,计满5分为止。②每提供一个项目任意月份室内质控合格记的录计0.5分,计满5分为止。(同个检验项目不重复计分,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提供****年至****年期间与本项目此次招标外送检验项目清单中相同的检验项目的室间质评证书或结果比对记录及室内质控记录。①每提供一个项目室间质评或结果比对记录的计1分,计满**分为止。②每提供一个项目任意月份室内质控合格记的录计1分,计满**分为止。(同个检验项目不重复计分,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if !supportLists]2.[endif]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北京时间)。[if !supportLists]3.[endif]其他内容不变。三、疑问及质疑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采购人信息(1)名 称: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2)地 址:怀化市锦溪南路 **4 号(3)项目联系人:周女士(4)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 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9号建鸿达现代城****室(3)联系人:吴晗、段得前、刘涛(4)邮 编:******(5)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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