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GA_FJSGJPSDZDTBJ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邻水县第七中学校扩建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补遗文件**号至各潜在投标人:现就“ 邻水县第七中学校扩建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文件补充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3.3.5 关键人员更换:承包人除下列情形外不得更换(除项目经理以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直接解除施工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次/人:1.非本施工单位原因工程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达**天以上或停工达**天以上的;2.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不能继续担任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3.因退休、患不能继续担任工作的疾病、死亡的;4.本人所承担的专业业务已完成的。”现修改为:“3.3.5 关键人员更换:承包人除下列情形外不得更换(除项目经理以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直接解除施工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次/人:1.非本施工单位原因工程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达**天以上或停工达**天以上的;2.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不能继续担任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3.因退休、患不能继续担任工作的疾病、死亡的;4.本人所承担的专业业务已完成的。”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上网查阅、下载修改文件,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查阅、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招标人:邻水县第七中学校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标鼎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