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资格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投标人为公路施工监理企业的,应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 ht tps://hwdms.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 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①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家,应由 公路工程监理单位 为牵头人。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以在“信用交通 ·福建”( ****** **.3:****0/gzwz/)网站的公示结果为准。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3.5 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 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