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CHC-DZ-Z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贵州税务****年短信平台信息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 1 | 采购文件第3页 最高限价 | 0.** 元/条 | 4元/**0条 |
| 2 | 采购文件第**页 最高限价 | 0.** 元/条 | 4元/**0条 |
| 3 | 采购文件第**页 最高限价 | 0.** 元 | 4元 |
| 4 | 采购文件第**页 报价形式说明 | 本项目执行单价最高限价模式,即短信发送服务费投标人需按条进行报价,但服务费最高报价不得高于0.**元/条,高于0.**元/条的,为无效报价。 | 本项目执行单价最高限价模式,即短信发送服务费投标人需按**0条进行报价,但最终结算金额按单条价格据实进行结算,服务费最高报价不得高于4元/**0条,高于4元/**0条的,为无效报价。 |
| 5 | 采购文件第**页 价格分-指标要求 | 4.本项目以单条价格进行报价。 | 4.本项目以**0条价格进行报价。 |
| 6 | 采购文件第**1页 2.1.5其他要求 | 投标供应商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服务时出现任何遗漏,均必须由中标方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本项目执行单价最高限价模式,即短信发送服务费投标人需按条进行报价,但服务费最高报价不得高于0.**元/条,高于0.**元/条的,为无效报价。 | 投标供应商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服务时出现任何遗漏,均必须由中标方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本项目执行单价最高限价模式,即短信发送服务费投标人需按**0条进行报价,但最终结算金额按单条价格据实进行结算,服务费最高报价不得高于4元/**0条,高于4元/**0条的,为无效报价。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内查看并下载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并以最新的采购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通宝路2号
联系方式:周小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联系方式:刘真跃、聂小菊、姜荷花(****-********-**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真跃、聂小菊、姜荷花
电 话: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