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汉源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标段 补遗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做以下修改: 一、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1资质要求’由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4低于成本报价’由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不含**%)时。修改为: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不含**%)时,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至第二位。 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增加‘** 补充条款:合同以P**-P**0为准’。 四、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企业业绩)’评分标准由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业绩要求得5分,每增加一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类似业绩加5分,本项最高得**分。修改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业绩要求得5分,每增加一个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业绩要求的业绩加5分,本项最高得**分。 五、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人员配备)’评分标准中删除注1和注3。 六、合同修改内容详见新上传的招标文件。 七、现重新上传新的招标文件,以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汉源县人民医院(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