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线上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盘州市松河煤矿煤层气(煤矿瓦斯)高效抽采配套工程技术试验压裂施工项目(二期)澄清
致:各投标人: 盘州市松河煤矿煤层气(煤矿瓦斯)高效抽采配套工程技术试验压裂施工项目(二期)(项目编号:E**************5V)澄清如下: 关于我方要求的“****型”压裂泵车中,****指压裂泵车水马力,即根据水马力和台上发动机功率换算(****×0.**5=****kW),提供的压裂泵车台上发动机额定功率满足****kW以上即认为满足****型压裂泵车要求;同样的根据换算(****×0.**5=****.5kW),提供的压裂泵车台上发动机额定功率满足****.5kW以上且****kW以下,即认定为****型压裂泵车。 不以“液力端最大输出功率”作为评判依据。不涉及实质性变更。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贵州乌江煤层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