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自然资源局常宁市第八中学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磋商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年**月**日 公告时间:****年**月**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常财采计[****]**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常宁市第八中学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五、项目实施要求:1、项目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地质类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地质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施工员具备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质量员具备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具备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投标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人员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即****年1月~****年6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更正为:1、项目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地质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地质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施工员具备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质量员具备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具备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投标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人员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即****年1月~****年6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易畅 电话:**********7 2、采购人 名称:常宁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常宁市培元街道培元路(环城西路**5号) 联系人:尹先生 邮编:/ 电话:**********1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兆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华兴街道解放大道**号今朝大厦****室 联系人:易畅 邮编:****** 电话:**********7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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