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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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麻江县****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产业帮扶厂房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在招标文件第**页,第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4)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人,造价员1人,资料员1人(根据项目规模要求配备,规模小的项目质量员与质量管理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因书写错误,现修改为:第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4)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1人,造价员1人,资料员1人(根据项目规模要求配备,规模小的项目质量员与质量管理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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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