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JLFW_ZHPG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监理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 补充说明”与第三章 评标办法不一致之处,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 补充说明”为准。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企业信用”修改为:“投标人的监理类“综合类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诚信分值(以下简称“投标人诚信分值”)以投标截止时“诚信专栏”中公布的诚信分值为准;当投标人诚信专项分值在**分以下的不得分;**≤投标人诚信分值<**0得1分;当**0≤投标人诚信分值<**2得3分;投标人诚信分值≥**2得5分。(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0分。)”。 本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公告及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号 联系人:李柏林 联系电话:****-******9 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2号福江铭座**楼 联系人:宋妍妍、李艳丽、宋晓欢 联系电话:****-******2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