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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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房建-监理(方法一)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红梅路东延工程(县河-潜江大道)标段监理服务(第二次) 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HBQJ-******SZ-********2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监理资质由原“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更正为“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将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延长至****年**月**日**:**止。 3、将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更改,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同等法律效力。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湖北华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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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