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慈溪市急救中心除颤监护仪、呼吸机、自动心肺复苏仪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五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 表B技术需求表 标项3:自动心肺复苏仪 ★2.**:设备高度:≤**.5厘米,便于在负压隔离仓内实施心肺复苏 | 表B技术需求表 标项3:自动心肺复苏仪 ★2.**:设备高度:≤**厘米,便于在负压隔离仓内实施心肺复苏 |
| 2 | 第五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 / | 表B技术需求表 标项3:自动心肺复苏仪 新增:★2.**具有终端显示屏(手持终端):可显示按压深度、按压深度波形、按压频率、按压时间、按压中断时间以及心肺复苏总时间、可显示CCF值,按压深度≥3挡连续可调 |
| 3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 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 标项3 1、“表B技术需求表”响应性(**分):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表B技术需求表”所有指标的得**分。 (2)标“▲”的指标不符合的,作无效标处理。 (3)每负偏离一条标“★”指标(共计3条)的扣5分。 (4)每负偏离一条未标“★”指标(共计**条)的扣0.5分。 | 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 标项3 1、“表B技术需求表”响应性(**分):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表B技术需求表”所有指标的得**分。 (2)标“▲”的指标不符合的,作无效标处理。 (3)每负偏离一条标“★”指标(共计4条)的扣4分。 (4)每负偏离一条未标“★”指标(共计**条)的扣0.**分。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以前所述与本《招标文件更正公告》内容不符处或相关内容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招标文件更正公告》为准,本《招标文件更正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慈溪市急救中心
地 址:慈溪市东兴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徐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7弄**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八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姜春辉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慈溪市财政局
地 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号6楼**9室
传 真:/
联系人: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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