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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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3.1 本次漳州高新区-南靖战略性新兴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一靖湖大道道路工程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为公路施工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标准为:以在“信用交通·福建”(******)网站的公示结果为准。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4,**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福建普通公路施工合理低价信用分****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南靖县第二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无内容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