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万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新繁清白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标段 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现将招标公告中3.1.7业绩要求:“勘察资质单位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勘察或新承接单个合同总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勘察业绩由联合体中负责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更正为:“勘察资质单位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勘察或新承接单个合同总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工程勘察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勘察业绩由联合体中负责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 2、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2.4(4)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勘察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
3、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馫都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科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 递交时间 |